|簡體中文

比思論壇

 找回密碼
 按這成為會員
搜索



查看: 1604|回復: 1
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

如果遇到低级的人,请你学会远离 [5P]

[複製鏈接]

1萬

主題

1

好友

3萬

積分

教授

Rank: 8Rank: 8
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奮斗
    2025-5-4 17:01
  • 簽到天數: 148 天

    [LV.7]常住居民III

    推廣值
    0
    貢獻值
    12278
    金錢
    151794
    威望
    30748
    主題
    10089

    簽到勳章 簽到達人

    跳轉到指定樓層
    樓主
    發表於 2024-9-23 17:58:12 |只看該作者 |倒序瀏覽
    / @0 h; X" @2 i3 A  J- [+ P, e3 ~
    . L4 k8 G+ E7 |9 F" S
    : d, b0 D* P2 B" U# g0 _4 G; l" q
    - {# p  n& c0 N& e: ^7 g

    0 l& e: A8 d3 H  }
    + F% f, {. N4 V( d$ K* K  }3 Z苏岑有一句话说得很对:
    - m8 m% Q- ?' e, `“不必把太多人请进生命里。若他们走进不了你内心,就只会把你的生命搅扰得拥挤不堪。”$ B- V$ s! o  t  s0 I1 Q# C; d4 `
    人海茫茫,但凡遇见,我们总是可能能拥有一个圆满的结局,可事实上,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哪有那么容易称心如意。0 l7 F9 k  c5 d, h1 y  }
    有时候我们想要珍惜一段感情,可对方不允许,在一次次的伤害后终于选择远离;我们可能有人相伴,可走着走着,总有人提前下车;我们以为对方就是值得珍惜的人,可到了后来才发现,原来伤自己最深的却是对方。! A1 K5 w5 j% Z1 T! X
    相遇是一场缘分,但并非每一段缘分都是良缘。
    + a" Q$ U! L: k5 B' c9 j8 U; }如果遇到低级的人,请你学会远离。
    0 j. D# \. w5 ^+ P  S" S
      [. e0 h' N9 J" m) O, `; M* e1 v5 a+ p9 m- B8 h: \
    01:负面情绪满满的人3 o% c: \# b+ }$ Y! q9 F
    李开复就曾说:
    9 w) s& A; T/ k  Q: S; g- G8 g“多交点正向朋友,补充正能量,才能走出人生困境。”
    6 C$ z2 r/ W9 L% B7 ~( {5 R人这一生,虽说只能自渡,可每个人还是会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,如果一个人经常被负面情绪影响,久而久之,自己也会变得消极悲观起来,做事情提不起劲,看不到希望。4 B& ?* I& A2 F4 e6 K8 J
    一时的埋怨,这是很正常的一件事,毕竟生活那么苦,谁的心里都会压抑着一些复杂的情绪。. J/ P0 u. T) ~+ q
    但是,如果一个人总是负面情绪满满,那就不是因为生活的苦了,而是因为他本身就不想努力,本身就自甘堕落,这样的人,但凡有机会,他们就一定会拉被人落水。* q7 F' _$ V# ]* F. x
    或许你会觉得,自己有能力抵抗别人的负面情绪,但来年岁月一定会告诉你,你此时的自信就是一场笑话。
    ! l1 j3 d( W( p/ ^; |' t尤其是当你处于人生低谷的时候,心中积攒的负面情绪一旦遇到外界的负面情绪,只会变成一种恶性循环,让你再也看不到希望的光芒,陷入痛苦里。
    : n# s7 `. I0 T/ r. X退一步来讲,那一个只想一步步将你拉入深渊的人,如何算得上是你的真心朋友呢?% L' a+ g4 z' N5 U& G* C. A
    所以说,一旦遇到负面情绪满满的人,那就学会远离。
    . I$ W7 Y' D( W. o. i4 W
    ! i) B9 M8 l& S% \' ]) M; e1 \3 H" O. ]
    02:无理取闹的人7 x* X* N3 s1 Y" g& ^
    林肯曾说过一句特别经典的话:
    - C# _% T/ b* l8 Y9 |“一个人与其跟一只狗争路走,不如让它先走一步。因为打败一只狗并不光荣,但被狗咬到一口却很倒霉。”
    & M& V# f  \# {, p6 f在这里,狗就相当于那种无理取闹的人,因为无理取闹,所以你根本不可能赢,最好的办法就是远离,忽视,然后走好自己的路。: ]3 _; X! Q4 u, q) V
    人活在这世上,谁都渴望遇到一些讲理的人,可事实证明,即便我们努力避免,依旧无法避免一些不讲理的人,无法避免一些无理取闹的人。
    7 c0 y1 o* J7 L( F9 B当然,有时候那些无理取闹只是因为双方站在不同的观点思考问题,因为双方持有不同的三观,导致意见生出分歧,彼此就变成各自眼中无理取闹的人。
    ; q4 O1 d: R- m( d/ Z. N但不管如何,如果彼此不认同各自的意见,又无法做到相互尊重,那最好的做法就是远离,而不是企图改变对方的看法,更不是摩拳擦掌。% M2 }( q: i' W3 l. e
    不跟一个无理取闹的人硬碰硬,不是一种胆怯,不是一种认输,而是一种智慧。9 A' V  g# G- t+ j' [' Y

    5 t% X* I* j& I+ a  S# m3 g4 v8 C+ C- e
    03:遇到低级的人,请你学会远离
    9 {( g# l! j% K5 b8 L2 B* [一个怎样的人才算是低级呢?肯定不是三六九等的身份阶级的区别,而是不值得深交的人,不值得自己继续在一段感情里倾注心意的人。
    # n/ ]2 ~8 ]& r3 j在很多情况下,我们为了经营好一段关系,宁可委屈了自己,可殊不知,那些真心实意换来的并非是感恩,而是一个人的恩将仇报,让我们感到寒心。
    ! V& V3 t1 a. S9 x$ X0 d  R面对这一种情况,那就别再去反思自己哪里做得不够好了,因为你唯一做得不够好的就是没有早点远离不值得的人。" p0 d- K1 y  F) Z1 D
    生活里,多的是欺软怕硬的人,多的是不懂得感恩的人,他们一旦将你的付出当成理所当然,就不会付出任何珍惜,只会得寸进尺地欺负你。1 U; z+ M& D' n' V/ m5 d
    人这一生会遇到很多人,你唯有懂得远离不值得的人,你才有机会遇见值得的人,毕竟,当你在一个不值得的人身上消耗太多的精力和热情后,就很难再去对另一个人保持热情。
    & Z" d% x7 A( F' L甚至,在无数次的伤害后,你选择伤害自己。
    . F( p4 V" H, F1 g* h说到底,做人还是应该果断一点,该断则断,该舍则舍。
    , J0 v8 l, }0 X; m6 g* c8 k
    * T" O8 x2 E, _# o( \- U
    ' \6 z, R. Z2 w张小娴曾说过:3 A6 ]/ U2 L/ u# w8 `- Y& @
    “你不过是做自己喜欢做的事,过自己喜欢过的生活,若有人因为你喜欢做的事而觉得恶心和取笑你,那是他们的事。”/ O. Z1 [+ w1 m- h: I
    确实如此。
    # H5 W$ x4 H( [; R+ [) j3 V生命里会遇到哪一些人,也许你不能选择,但最后会留下哪一些人,一定是你选择出来的结果。2 F4 v# a- s6 D7 H
    所以说,如果你遇到低级的人,请学会远离,别为不值得的人赔上自己的人生。" O( C' u$ |* ]' M

    0

    主題

    1

    好友

    611

    積分

    高中生

    Rank: 4
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開心
    2025-11-30 10:54
  • 簽到天數: 749 天

    [LV.9]以壇為家II

    推廣值
    0
    貢獻值
    0
    金錢
    29
    威望
    611
    主題
    0
    沙發
    發表於 2025-1-18 17:45:00 |只看該作者
    如果遇到低级的人,请你学会远离
    回復

    使用道具 舉報

   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| 按這成為會員

    重要聲明:本論壇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,比思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、完整性及立場等,不負任何法律責任。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,並非本網站之立場,讀者及用戶不應信賴內容,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。於有關情形下,讀者及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(如涉及醫療、法律或投資等問題)。 由於本論壇受到「即時上載留言」運作方式所規限,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,若讀者及用戶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,請聯絡我們比思論壇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 (刪除前或不會作事先警告及通知 ),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,如有任何爭議,管理員擁有最終的詮釋權。用戶切勿撰寫粗言穢語、誹謗、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,敬請自律。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。

    手機版| 廣告聯繫

    GMT+8, 2025-12-17 03:00 , Processed in 0.026992 second(s), 13 queries , Gzip On, Memcache On.

    Powered by Discuz! X2.5

    © 2001-2012 Comsenz Inc.

    回頂部